天津市卫生局:
根据有关政策,今年4月1日起,我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但是位于西青区的农垦医院(医保定点一级医院;属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销售的基本药物,截止到现在仍然未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请贵局予以调查核实。敬请回复!!!
一经常到农垦医院看病的患者
2010年5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卫生局了解情况。据了解,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只有国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农垦医院是企业办对内服务的医疗机构,不属于国办公立的医疗机构,因此不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