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家正在办理限价房申请,我想咨询一下收入核查中所谓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2009年全年,还是指从我们提交申请开始的2010年4月倒推12个月?民政部门通过社保基数核查收入的时候是核查全年实际收入,还是用一个月的收入乘以12个月?
另外,在2009年我处于半失业状态,其间在北京工作了3个月,在天津工作了半个月,12月底开始在天津工作一直到现在。那么请问我该去北京还是天津的公司去开收入证明?还是两家都需要?有关部门核查我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我在天津的缴费纪录来查,还是按照北京的缴费纪录来查?
恳盼解答,谢谢!
张媛同志:
您好,根据《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家庭上年收入是指:家庭成员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即上年度家庭收入是指2009年的全年收入。由于2009年你在不同单位工作过,请提供相关单位收入证明(社保基数会在此表中要求单位据实填写),具体申办程序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
天津市民政局
20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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