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返的是现金(他们的房子是汉沽区的)。在市里,我用父母的钱做首付,我的名字买的房子。现在有三个问题想咨询。
1、父母再买二手房有一个手续免8000块钱的优惠政策,但是5月份到期。可是他们实质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即没有产权证)。那这个钱到期了就作废了吗?没有其他途径可以延期,或别的什么政策?
2、我父母现在已经搬到市里,住的是我和我先生结婚时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先生的名字。现在房子还有贷款。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过户到我父母名下,让他们真正成为有房之人(他们的户口还在拆了的房子那儿)。
3、我可以把我们现在住的这套房的产权转到我父母名下吗(这套房有贷款,用我公积金贷的,产权证是我的名字)?
谢谢。殷切希望有满意的回答。
岳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