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根据天津市的相关规定,1月1日起,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报销比例将从按照年龄确定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得到统一。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5%。
本人于4月18日去塘沽银行医院就诊,经咨询,医院的起付线还是为800元,相关人员称医院为一级医院,没有接到上面的相关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应无起付线。为什么有规定医院不能落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待有具体处理结果后会及时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
2010.4.23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您提出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根据津政发〔2009〕46号文件规定: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起付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在职职工为800元,不按照医院级别确定。将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统一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
20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