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本人是天津星光橡塑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当时进厂的时候和该厂签的合同是三年的合同六个月的试用期。可后来又听说该单位两年才能给转正,而且还要赶时间,不一定两年的时间就给转正。现在有两年八个月的都还没有给转正。我也查了相关的资料和劳动法,最多也只是六个月的试用期。本人已经到厂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好长的时间,可连一点为什么不给转正的原因都没有,所以迫切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该问题!
前两天本人在政民零距离里面向市人力社保局咨询过该问题,并且人力社保局做出了回答查询码:0022000344。
希望西青区人力部门及中北镇相关部门重视该问题,尽快的解决该问题!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调查了解情况。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星光橡塑有限公司新招录的员工均在1个月内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期限约定1—6个月的试用期,按时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我们帮助,请您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2793633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