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北镇依丽园(芒果郡)15—1502的居民,最近发现我家卫生间屋顶的下水管漏水,找物业(华厦物业)反应情况,物业说让我们找开发商协调解决。我们找开发商(天津泰康房地产公司),他们说得找建筑单位(天津市宁发龙翔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来人,就说解决不了。居然还说验房时没漏,他们就没有责任。可是验房时下水就没办法验的。我现在就像皮球一样被他们提来踢去,谁也不想解决问题。入住时,我也交了维修基金。我就想知道交了维修基金,却没人给维修,到底这个问题应该找谁?没人维修,我交的维修基金是不是等于白交了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了解情况。据了解,您反映的“卫生间屋顶的下水管漏水”问题,不属物业公司服务范围。根据相关规定,您可按照购房时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保修年限界定该问题,如房屋出现问题在开放商保修范围内应由开发商进行保修,如房屋出现问题在开发商保修范围之外应由业主自己维修。业主提到的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应是对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