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有医保卡,但自08.06月从原单位离职后个人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医保卡一直没再使用(原单位五险一金),时隔将近两年,现单位自10.03月开始给我缴纳五险,我想请问我的医保卡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使用,是否有等候期,如果中间发生费用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罗娜:
您好!原有医保卡未发生损坏、消磁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在用人单位就业并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没有等待期。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