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塘沽区领导:
您们好!
我是滨海供热新港二号路站片下的用户,我小区供热已经过3个供暖季了,现将主要存在的问题反映如下:
1、滨海供热以18度(正负2度)为标准,一般来说都会以室内温度不低于16度为借口,但塘沽区内大多数供热公司都可以使其用户室温达到20度乃至以上,可想而知,16度和20度的室温差距多大?我家室温勉强到16度,而16度的室温根本就待不住人,致使我们一冬每晚都是伴着空调制热,穿着厚厚的棉衣度过的,交同样的供热费用,而我们还要加上本不该发生的空调费用,与其他用户相比却产生两种不同的效果,甚至发生更多的费用,我们从心里上能平衡吗?我们是上班族,平日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虑这些,而每天下班到家面对如此低的温度,让我们不得不提及政府的监督机制在哪里?
2、我们小区采用的是地踩暖供热,3年来,回水管一直没有一点热度,发现此现象后,联系过小区物业和该供热,经多次联系后,物业陪同供热公司人员进行过放水,没起一点作用,一走了之;又联系供热,推诿说是我们这个小区管道安装有问题,让找物业;联系物业,物业又说是供热公司打压不够造成的,相互推诿,供暖费,物业费按时交纳,发现问题了,都不理不睬,推卸责任,试问我们该上哪里去解决这个“大”问题。
3、我们要求区政府本着“百姓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做一次居民对滨海供热新港二号路站满意度的调查。交费取暖过个温暖的冬天,这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要求,不要等到老百姓实在冻得受不了了,到区政府请愿才去解决。
4、如果调查属实,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就应深入滨海供热新港二号路站实时监测它24小时供热的运行,看它出水、回水、压力等指标是否达到其它供热公司标准,别的供热公司能做到,它为什么不行。
5、2010年1月15日我小产,因为家里冷的受不了,家里人都心疼我,不得不去娘家休养,这种“有家不能回”的心情换作你们可以接受吗?
我们满怀希望盼望着2010年温暖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