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大学毕业后户口落在天津,我的户口在沧州,当年为了给孩子办户口,02年丈夫从集体户口迁到了同事家中,(孩子户口未办成)至今没有房子。我丈夫现在在唐山工作,为了照顾孩子,我没有上班,现在想回天津买房,我丈夫的年收入不到4万,想申请经济适用房,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符不符合申请条件?
路荣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