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单位统计工龄发现入职时的登记名字与本人不符,同音不同字,要求本人去找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
可是派出所说他们是依照下乡地的档案登记的,如有问题,也要找下乡所在地开证明,派出所才能变更。由于我父亲下乡在大港,且办事单位互相推诿要对方证明的事情屡见不鲜,老人家跑那么远也不一定能解决。所以,想在这里咨询下问清这个问题怎么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我认为,既然是派出所当初备案信息时出了问题,不管是哪个派出所的责任,总要首先对居民负责,想办法内部协调或者起码要帮居民想办法,让居民知道怎样去配合。以上情况望给予协助。谢谢!
尊敬的陈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已转到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处理,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
2010年4月13日
尊敬的“陈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管委会十分重视,将您反映的情况向公安大港分局进行了通报,公安大港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告知更正姓名需要的证明,派出所已出具,不需再办理。
大港管委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