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0年4月9日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应该交的费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20l0年寒假期间和春季开学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津教委监【2010】1号)规定,学校允许的代收代办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包括: l、符合国象规定教育教学要求的社会实践活动费; 2、作业本(即符合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学科练习册); 3、学生校服费; 4、课后托管费(1一6年级)。 以上收费,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及时退还余额。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我市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后[2009]5号)的规定: 1、每生收取社会医疗保险50元,同时国家再补贴50元: 2、在每生收取社会医疗保险50元后,本着“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还可以适当组织补充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 依据以上两点,学校向学生收取了社会医疗保险50元和商业医疗保险40元。
宁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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