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五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已转到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处理,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
2010年3月30日
尊敬的“老五”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大港管委会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运局进行答复,经实地调研后,大港交运局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港区出租车为区域性出租车。1999年原大港区政府按照现代城市建设要求,为提高城市品位,整治混乱无章出租客运市场,对全区1454台出租车进行的统一规范。但由于天津市没有区域出租车相关管理规定,形成了目前出租车市场不规范现状。
二、未安装计价器的理由
目前,天津市尚未出台区域性出租车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管理部门不能强制经营者安装计价器,收费价格一直是乘客与经营者协议确定。大港管委会和管理部门始终高度关注该问题,相信区域性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台后,安装计价器、统一门标、统一车身颜色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大港管委会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