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政府办,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是天津和平区集体户口,我们现在西青区精武镇恒益隆庭小区购买了商品房,此房大概4月份就可以交房入住,我们想把我老公户口转到我们商品房名下,就此事咨询过精武镇派出所,派出所说我们所购买的小区还没有在派出所登记备案,所以落不了户口,由于我最近怀孕了,这事涉及到将来生了孩子以后小孩的户口问题,所以就此事特向政府咨询,我们这种情况,怎末才能尽快把户口牵过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西青分局了解情况。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的落户,需在取得产权证之后,并经市公安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