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当事人,名字叫做李茜。我于2010年3月25日早晨7:25坐上了从大港客运站开往市区的186,车牌号为D923,司机是一名平头形象的人员。在快到天津八里台工业园区站时,在路口我起身,慢慢来到车门前,做好下车准备。但司机由于与别车抢道,因没抢过,于是猛一急刹车,我差点当场摔倒。当时我已有两个半月的身孕。可想而知当时我的心情多么的紧张和生气!于是我就很严肃的告诉司机:请你开车稳点行吗?于是司机就非常非常的气急败坏并且出言不逊。原话是:“谁叫你提前起来的?”(此问句问了三遍)我当时就回答:每次快到站台你们司机不都大声喊提前起身嘛?难道我要到站再起身?再说,我提前起身,是正常并且应该的,你也不能开车这么不稳!你这安全意识太差进!“我当时想之前186翻车事件难道还没有吸取教训嘛?怎么会有这样的司机?然后他又很气急败坏的说:“谁叫你不抓稳?”我因当时要上班,所以无法跟他去讲明白这件事情,而且车上有很多其他乘客要上班。于是我就下车了。我心里很生气!他推脱责任,尽到司机的本职责任意识了嘛?难道乘客就该死嘛?难道司机就该这么忽视乘客的安全吗?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孕妇!流产了算谁的?我现在很不好受肚子,准备一会儿去医院!因为当时肚子已经很疼了。现在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负责解决这件事情,给我们广大的善良的无辜的乘客一个公道的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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