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古北道的盛泰嘉园是2009年入住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小区。该小区4号楼是28层的高层建筑,而该楼一层的一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将房屋内的钢筋混凝土承重梁柱拆除,破坏了房屋的原主体结构。我是4号楼的高层住户,我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并会影响整个4号楼居民的安全居住,于是向小区物业反映此情况,物业对此事的态度含糊其辞,敷衍塞责,据了解,该住户与开发商和物业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在此我请求区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能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此事,依法责令其恢复原状,给整个4号楼的居民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居民您好:
您反映盛泰嘉园4号楼一层业主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问题,区房管局非常重视,接件后即刻赶赴现场,经查勘,装修拆改情况属实,现房管局已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对其下达了通知书,责令其对拆改部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区房管局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