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东房拆公字(2007)第18号: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房屋拆迁许可证》(津国土房拆许字〔2007〕第229号),由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对河东区红旗巷平房拆迁土地整理建设项目房屋实施拆迁。现公告如下:一、拆迁范围:东至:水泥厂西至:红旗巷一条南至:红旗巷二条楼北至:冶金宿舍楼。红旗巷2条楼是不是在拆迁范围内?
尊敬的二号桥居民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拆迁办调查处理。经区拆迁办调查,此次拆迁工程主要涉及红旗巷平房,不包括楼房,您所居住的楼房不在此次拆迁范围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