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1981年11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同年12月户口从吉林省长春市迁至中铁18局集团集体户口,后于06年7月工作调动到天津市公路管理局工作,并与2009年7月购买天津市河西区二手住房一套,本人户口已迁至住房所在地。
另我与妻子2008年5月8日在天津登记结婚,现想将爱人户口天津。
妻子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听说需要的材料很多,请问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可不可以简化程序。
尊敬的许福彬: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3月2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夫妻二人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爱人可按人才家属投靠政策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