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北营门西马路的拆迁户,选择河通花园作为安置房,随后办理了拆迁户的周转租房补助。我想咨询一下:
1.河通花园现在是否已有销售许可证?
2.在新房没有入住的条件下就停发了租房补助是否符合条例?
3.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超出合同规定期限交房的是否应该双倍发放租房补助?
尊敬的李女士: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拆迁安置房补偿的问题,我委十分重视,目前事情正在协调处理中。具体情况,请您拨打建委电话86516871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你生活愉快!
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