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天津市户口,符合申请限价房的条件,现在想申请限价房,但是我们夫妻没有能力支付全款,而且我们二人已经退休,不能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我们有一独生女(未婚)现为北京市户口(2006年底由天津迁出落户至工作单位),请问现在的政策是否允许我们的女儿作为限价房申请人之一,日后在房产证上署名,以便办理商业贷款?如不允许,有没有其他途径申请到贷款?
盼复
林兰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3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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