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同志: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最近也仔细研读了新颁布的市民管理条例,但有一点不解。在通篇管理规定中,没有如何治理市区擅自饲养鸡鸭用户的相关规定。
近期,我们小区出现了一名业主擅自饲养5只公鸡,严重影响了居民休息,但通过本栏目反馈得到的回复是,只能劝阻并不实际处罚权。我想这种影响别人的做法居然没有人来管理,实在无法接受。行人闯红灯能够罚款,难道这种行为没有办法治理吗?
能否在市民管理条例中补充相关治理规定?
河东区聚安西园的居民,忘解决为盼!
尊敬的王志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环卫局调查处理。区环卫局监察队已找到该饲养户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进行了规范,现饲养户已将鸡自行进行了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