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到医院看病(今年第一次),个人账户肯定有注资,可是医院为什么不使用我帐户里的金额,而全额让我支付费用。难道这得要我垫付到800元的门槛吗?那个人账户还有什么用,帐户里是自己的钱,自己的钱自己不能用吗?
尊敬的李平:
您好!2010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医院就医应当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消费。即使是800元起付线以下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