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劳动保障局领导:
您好!我07年从西青区的一家韩国企业(天津源津服饰有限公司)退休,退休前一直正常缴费,也一直享有医保,但是08年该企业关闭,不再经营,但没有办理注销手续。根据以前的政策,我的医保从那个时候就没有了。去年底,市政府的津政发[2009]46号文件提出将困难关停企业的退休人员的医保和企业缴费脱钩,我询问过市劳动保障局,他们先说要向企业所属的区县劳动保障局申请。我想问一下,现在可以去申请吗,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我现在有病急需治疗,万分焦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161号文件,您提出的问题,需由您个人向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县劳动保障局对原企业状况进行核实,并提出认定报告,报市劳动保障局核准,交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