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08年入住于泽园小区,一直觉得这小区物业很不负责任(其实就是跟村长关系不错的几个无业人员,也是村民),但是一直没影响到我的生活,近一个月村里物业私自堵门,不让我们的车开进去,说必须要交停车费每月60元,停车费交也行,那为什么不让村民交?村民物业费也不用交,什么都不交!现在因为这种不平等的事情已经闹了几次冲突,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我们城市居民已经焦头烂额。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据了解,部分房屋出售时,村内已经给予村民相关服务,村民的物业费由村委会给予担负,属于村民待遇,购买房的居民不享受此项待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