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
我现有有些问题需要咨询一下,但是同时希望你们能为我保密,谢谢。
我夫妻由于感情方面出现了问题,现想办理离婚手续,财产方面也基本都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有些问题我们还是需要咨询一下。
我们现在有一套房子,名字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也是以他名字办理的贷款,贷款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还清,我们达成协议,这套房子将来归我所有,我想咨询一下,在有贷款的情况下,能否把他名字更换为我名字,我来负责还贷款,如果不可以过户,如何解决?如果将来办理了离婚手续,几年后,当我把贷款还清后,再进行过户,把他名字改为我名字时,是否还需要交纳过户费?
希望你们能告诉我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同时也希望不要在网上公开,为我保守秘密,谢谢。
wknh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