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41岁了,从天津市服装学校毕业后在一家合资制衣公司工作,后于1997年辞职了,因身体原因,一直未再找单位工作。2006年我找了一家企业公司代为上五险,但未签定任何用工劳动合同。从2009年12月份开始,该企业公司不再代上保险,这样,我就既没有工作,也无工作单位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情况,能否办理失业登记?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能否办理4050的保险补贴?如办理上述事项,都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和手续?
尊敬的弥红敏:
您好!只要您是天津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转失业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也可以个人到档案所属社保分中心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至于享受社保补贴问题,请先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登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再到所属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保补贴。具体程序可询问办事机构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