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外地来津务工人员,在天津警备区峻鸿泰五金公司上班,2009年9月23号下午在工作中把脚让硝酸烧了,工司也没有给我报公伤,只是简单给我把脚看好,在疗养当中还让我带伤上班,在三个月当中我的伤也慢慢好起来了,伤好之后 我就找公司问我的伤公司是怎样处理的,可公司一直没有消息,我该怎么办啊?是不是应该有什么说法?希望政府部门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尊敬的侯小广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处立即责成区劳动局与您沟通联系,该局认真详细地向其解释了工伤保险政策,并告知应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目前,您已将工伤认定申请表领走,待您将有关材料报送区劳动局后,该局将依照程序尽快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我处将随时关注此事,及时督促区劳动局做好此项工作。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