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今年听说有所变动,但具体内容不清楚,想问问究竟有何变化?谢谢。
尊敬的王煜媛:
您好!为了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今年起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将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统一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将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标准由5.5万元至25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