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津南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天津大道双桥河镇的拆迁户,为支持天津大道建设,沿路各村被拆迁户积极支持,自拆迁一来,所有住户至今,双桥河镇政府当初承诺的为拆迁户及时上保险事宜迟迟不能兑现,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被拆迁户就“享受”着无家、无地、无保障的真空状态,我们宁愿相信双桥河镇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们也宁愿相信这件事情他们并未遗忘,但我们更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合令人满意的解决。谢谢!
尊敬的于先生: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及时反馈双桥河镇,经调查了解,在天津大道建设过程中,涉及双桥河镇拆迁户的房屋及其地上附属物,已按双桥河镇示范镇建设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安置和补偿。
关于上保险的问题,根据示范镇建设相关规定,要待该村土地整合时同其他村民一同上保险。
感谢您对我区土地整合和示范镇建设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