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2004年就业北辰一家私企,2006年辞职考研,公司停保,2007-2010年在校读研,今年毕业工作于东丽区某企业。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2006年-2010年间保险问题该怎么办,是不是需要个人补缴,缴多少,读研期间保险等还用补缴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出现间断缴费,可以个人参保形式补缴社会保险。在用人单位就业时办理补缴,需要单位协助将职工档案转至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补缴手续或待劳动者再次处于失业状态时,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补缴。
缴费标准,一部分为历年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再乘以补缴月数,另一部分为部分补缴额。
2007年,缴费基数2422,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在1200至2422之间选择确定,缴费比例20%。
2008年,缴费基数2876,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在1360至2876之间选择确定,缴费比例20%。
2009年,缴费基数3520,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在1360至3520之间选择确定,缴费比例20%。
2010年,缴费基数3810,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在1525至3810间选择确定,缴费比例20%.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