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业保险一直在河东春华街交费,(当年失业户口在娘家)2005年户口迁移到和平,我要想在和平区交费如何办理?医保怎么交?请管理部门指导
尊敬的魏静:
您好!如果您没有享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且户籍目前在和平区,可与和平区劳动力管理部门联系,把档案一并转入。参保时由存档部门开具《存档证明》,带上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和平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可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2010年城镇个人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2000元,缴费比例为7.3%,大额医疗救助费为200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