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天津天钢联合钢铁的一名职工,我们厂坐落在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经济开发区,我上次已经发了一封这样的留言了,给我的回复是用人单位承诺给我们按劳动法德规定发放过年期间的工资,可是到现在我们厂还没有给,还有我们厂过年过节都没有给我按国家有关规定加薪!我上次留言的查询码是0014280685,希望有关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单位仍然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待遇,职工应当申请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监察受理专线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