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是天津大学的博士生,刚刚怀孕,参加的是学校统一的保险。虽然学校的保险号称是社保与商业保险结合的“双险”,可是查询后被告知对于生育相关的费用一律不报。另外,虽然我有生育保险,但按照天津市规定妻子是不能使用我的生育保险的。
我想问的是像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拿到些补助?
如果没有,就提一个建议给相关部门,请关注一下女博士生这个弱势群体,拿着微薄的收入为社会做着贡献,早已处于高龄产妇的年龄却仍被当成青春的大学生一样看待。另外天津市能否学一下其他城市,女方如果没有生育保险就可以使用男方的,毕竟男同志能使用上这份钱的一定不多。
尊敬的马振华:
您好!如果您的爱人是随学校参加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住院分娩可享受100元的生育补助及600或800元的报销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