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满50岁,4年前单位与我解除了合同,但我并未得到通知,造成领取失业金过期,也不能享受今年政府给与下岗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我现在想知道是否还能补领失业金,是否还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另外我们三口人都没有工作,孩子在校读书,能否享受低保。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限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视为本次放弃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未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只能通过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低保的认定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