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我的孩子1998年大专毕业,先后在本市两个单位工作,单位均未给上保险。2002年去国外留学,本科毕业后读研究生。因将来准备回国工作,我们准备个人缴费为孩子办理社会保险。不知如何办理?
尊敬的姚桂丽:
您好!个人参保人员需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重新就业或非正规就业的人员,自谋职业者或在社区再就业的人员,可以到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