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产房居民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办理情况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告知您。
祝您节日快乐!
南开区政府
2010年2月28日
尊敬的公产房居民网友:
您好!现南开区房管局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进行回复:根据2007年2月天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公布的《天津市直管民用公有房屋维修规定》的规定(部分内容摘抄如下):1、发生以下情况,住户可到所属房管站申请维修:……房管部门职责范围内上、下水管道堵塞跑冒……,可到房管站登记维修,房管站按承诺时限处理解决;2、住户使用不当、私拆乱改、超载或其它过失引起的损坏,应由住户负责赔偿;3、对于改善使用条件或其他特殊需要,经房管站审核同意对房屋或原有设施进行增添、拆改的损坏,由住户自费维修。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住户所承担的房屋发生下水管道堵塞跑冒现象,可到所属房管站申请维修。经房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查勘,确定属于房管部门维修职责范围且需要维修的,将根据管道实际破损情况制定相应维修方案,列入维修计划,并向住户告知。
祝您节日快乐!
南开区政府
201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