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四年,并已怀孕3个月了,但是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理想,即将宣布关闭。工作以来一直缴纳五险一金,生育险是否可以给予我一定的经济援助,我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