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山网民: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公布三十晚上空气污染监测数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时期。烟花爆竹燃放所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金属氧化物粉尘等。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显示,今年2月14日(初一),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微污染,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达134,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分别超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日均标准值的0.45和0.15倍。
据对2月13日(除夕)12:00至次日(初一)11:00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的监测,该时段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增加,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影响较为明显。这一污染时段峰值主要集中在除夕夜的20:00和次日凌晨0至1时左右,从除夕夜23:00起,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急剧上升,至次日凌晨1时达到最高值,分别为0.616mg/m3和0.358mg/m3,2009年除夕夜也表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凌晨1时污染值达到0.487mg/m3和0.351mg/m3;凌晨2时起,污染物浓度开始下降,至14日上午11:00,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均降至正常水平。
对比我市2010年、2009年除夕夜空气监测数据可看出, 2010年除夕至初一的污染程度总体上较2009年同期重。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环境质量有不利影响,环保部门倡导广大市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做到适度燃放。
2009年、2010年天津市除夕12时至初一11时空气质量逐时变化图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市环保局
201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