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丁娜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2月10日
尊敬的丁娜:
您好!你反映的金盛国际项目配套条件不齐,未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以下简称“准入证”)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准入证问题
按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建住宅商品房项目需在入住前取得准许使用证。该项目规划性质为公寓项目,由于公寓类项目从土地、规划、设计等技术规范等反面与住宅类项目有区别,暂时未纳入准入管理范畴。目前,各部门正在研究加强公寓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关于水电气等配套不齐问题
你提到的水、电、气、热等配套不齐就交房的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向开发企业交涉。
上述违规问题,我委将依据进一步调查的结果,结合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依法进行处理。
祝您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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