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及相关委办同志你好:
我是一名天津市普通的公民。我建议将现行的供暖标准温度规定在18度,不要强调所谓的正负2度。如果是大于18度固然是好,但如果只有16度也算符合条文,难免有些牵强。因为我们很多家庭居住的楼房暖气设备老化、结构不完善。特别是一些老人自己居住的单元,如果只有16度,恐怕要穿着棉衣在家过冬了。希望市领导能真的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不要遇到问题就那所谓的条文来搪塞群众。
尊敬的孙传旺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2月5日
孙传旺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我办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供热事业的关心,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会在今后制定相关文件时加以考虑。
201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