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crystal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葛沽镇政府正在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请您耐心等待,待有结果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您。
感谢您对我区示范镇建设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
2010.2.8
尊敬的crystal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葛沽镇《享受失地安置补偿等整合工作待遇的人员资格界定办法》中第一条,第11款规定“本村农业户口人员,因正式通过应届中考、高考(含保送)接受全日制普通国民教育,已将其户口迁至就读院校的大、中专和技校在校学生”有资格享受保险、保障待遇。
以农民身份入学,按照当时的有关政策已经由农业或小城镇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已经毕业的,因为其农民身份已经转变为非农业居民身份,已经脱离了与村集体土地的关系,已经与其他非农业居民一样有机会和资格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同时接受教育和工作技能培训阶段已结束,已经具备参加工作的能力,因此,不再享受失地农民可以享受的安置补偿等整合工作待遇。
感谢您对我区示范镇建设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
201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