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同志:
您好,您的建议我们正在办理,稍后会回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周洋同志:
您关于《南开区房管局所辖浅水湾花园行政归属问题》的网上来信收悉。就您反映的浅水湾花园行政归属问题答复如下:
一、浅水湾花园坐落在西青区行政区域内,该居民区没有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无人管理的问题不是行政区划问题。南开区与西青区在该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是以陈塘庄铁路支线为界,两区的界线很清楚、明确。
二、浅水湾花园小区绝大多数是中心城区户籍居民,小区虽坐落在西青区行政区域内,居民户籍由西青区代管,房屋产权为南开区房管局管辖。这种房产与户籍管理分离的情况,与行政区划没有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也是造成小区无人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目前我市类似浅水湾花园小区(坐落在中心城区与环城四区结合部环城四区内)的居民小区有多处,我局作为市行政区划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此类问题高度关注,曾就解决此类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反映,但解决此类问题涉及相邻两个区,需要进行协调、协商。
四、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对类似浅水湾花园这样的小区调查了解,为市政府解决此问题建言献策,力争尽快解决此类问题。
天津市民政局
201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