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研究并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给予答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反映公益岗大学生的将来问题已收悉,现对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1、在市场经济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应按照市场导向就业、毕业生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走市场就业道路。政府是通过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服务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实现对接。 2、去年,面临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20条意见,按照意见中扩大公益就业岗位的要求,在全市招聘5000名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进行1至2年的锻炼,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工作,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3、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政策,是在受金融危机影响,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情况下,出台的一项过渡性政策,属于阶段性就业,主要是让他们在基层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同时,自身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为他们今后走向其他工作岗位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此期间,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学生可以选择更加适合自身发展的就业岗位。 下一步,我们正在考虑基层公益岗位大学生锻炼期满后如何与企业、事业单位就业相结合。如锻炼期满仍未就业的学生,我们会大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安置。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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