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2005年大学毕业来到天津工作的,但一直也没有能买的起房子,在去年年底我申请了限价房的购买证,但是看看开盘房价,我还是望而却步。我听新闻说天津在塘沽已经建设了公共租赁房,我想知道什么申请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时间可以投入使用?
期盼您的答复!
王清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1月25日
王庆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提示您:按照我市限价商品住房政策,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1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资格证明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请。
为优化投资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在开发区和保税区管辖区域内建设了供开发区和保税区企业租用的职工公寓,职工公寓只出租不出售,出租对象为开发区、保税区内注册经营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不对社会个人出租。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