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西中豪世纪花园的业主,近期看到可以办产权证的通知,随即到开发商处办理,告知先到物业开不欠费的凭证,才可继续办理,随后电话开发商客服询问,咨询是否按合同规定开发商欠我们的逾期交房的赔尝款先抵欠物业费,多退少补。可回答是,逾期交房的赔尝款不赔……我们可一直追要这比赔偿,原来告诉我们暂时没钱等一等或可抵物业费,可到现在都不行了,请不要告诉我们法律的时效期过了。在如今市场不断净化的今天,这么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如此做法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求区领导百忙之中过问,责成相关部门核实,帮助我们尽快解决。
尊敬的“吴俊安”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中豪世纪花园小区坐落于河西区围堤道118号,由天津信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前期物业服务为天津中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为12.97万平方米,为高层住宅小区,2002年10月入住。针对您反映办理产权证遇到的困难问题,房管局物业办进行了调查,中豪物业公司称您反映办理产权证先到物业开不欠费的凭证,是开发商的要求,物业公司只是业主需要此证明给与出具证明,至于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应由开发商决定。物业公司向您进行了说明和解释,感谢您表示认可。我区房管局也针对此问题要求物业公司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讲明是否交纳物业服务费与办理产权证没有关系,希望开发商尽快无条件为业主办理产权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河西区政府
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