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蓟县杨津庄,由于工作关系现已在市内工作20余年,全家兄妹6人也相继来到市内,年迈的父母也全部搬入市内生活,出于对家乡的留恋,父母在蓟县老家一直保持了一套宅基地住房,以便百年之后落叶归根。由于农村建房无章可循,我家邻居后建的住宅地基比我家高出足有1米,这在农村是非常忌讳的事情,致使父亲一直处于苦闷之中,不知这种无视规划,随意建房的做法是否可行,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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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目前,县规划局正积极与杨津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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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