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购买了中豪世纪花园E座3门301商品房,至今开发商只给我开交款收据,没有给我开正式购房发票,更没有给我办产权证。我曾多次找开发商询问,他们给我的答复是等。我一直等到现在,也没给我办!
我想向尊敬的区领导咨询,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去办呢?
尊敬的“徐彤”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经查,中豪世纪花园1-5号楼已于2009年6月份办理了新建初始登记,同期房管局对上述已新建初始登记的房屋购房人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鉴于您提及的购房发票,根据2005年9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该购房发票为申请人办理产权登记的要件之一,必须提供给登记部门。如果票据不全等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