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红星路向阳花园4号楼2楼,开设一间名为:“红云坊”的歌厅。每晚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全楼居民的生活、休息。引起居民的怨恨,多次向公安机关、电视台反应此问题。我向区长主要反应两个问题,请给与答复。
1、歌厅违反国家规定,设置在居民楼下,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允许开办歌厅开张营业,根据什么,希望有关部门明确告诉居民。
2、网上进行投诉,为什么得不到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和答复,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
我们全楼居民真心希望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给我们解决此事,也相信政府能够为百姓排忧解难
谢谢!
尊敬王跃辉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文化局、区环保局落实处理。经区文化局调查,区文化局颁发此娱乐场所许可证是在2006年11月20日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前,符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发【2007】12号)有关规定,予以保留。但按照办市发【2007】12号文件规定,开办的娱乐场所需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审核,目前此项审核该娱乐场所正在申请办理中,区文化局拟在其消防安全审核合格后,重新核发许可证。
而区文化局作为娱乐场所日常监管部门,已向该场所负责人提出要求,按环保测评标准更在,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该场所负责人表示一定提高认识,尽快办理。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场所正在积极配合区环保局进行整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