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西区区长:
您好!
我是梅江蓝水园的一住户,我家的暖气自2003年入住起就不达标,特别是今年气温特别低,室内温度入户测温只有14度左右。多年来已经多次联系梅江供热站,每次都是以派人入户放水的方式来解决,无法根本解决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温度不达标应该退还取暖费,最近几日,梅江供热站不但不退还费用,还打电话威胁不交今年费用要停暖。我们与其联系,回答是:暖气不热是开发商设计不合理造成的。让我们找开发商解决。
我想问:取暖费交给供热站,温度不达标找开发商,合理吗?即使找开发商合理,若开发商不存在了,那百姓取暖怎么办?
在网上看到区长亲自过问网上亲民投诉,我只能来找区长了,希望区长能过问一下,让我们全家老小早日在冬天能感受到温暖。
盼复。谢谢!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1月15日
您好!我委供热办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居住室温偏低是因为开发商自建户内管路不合理,室温在16度左右,属低达标,因欠多年热费,梅江供热公司已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以政策为依据予其减免部分热费,但您对减免不认可。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