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2月1号办理入住手续,请问09-10年度取暖费缴费标准是什么?谢谢。
尊敬的李童歌: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09年12月31日
李童歌同志: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来讲,签定商品房购买合同中都写明了房屋交付时间,到达该日期时,如果房屋具备了入住条件,无论用户是否办理入住手续,该房屋已为用户所有,供热的受益人都是用户,所以采暖费也应由用户交纳。在此日期之前产生的采暖费由开发商交纳。2009-2010年度我市居民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供热建筑面积25元。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