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乡镇企业退休职工的家属,我母亲在杨柳青鞍座厂工作30年,2002年企业倒闭后,一直没有退休费,近几年杨柳青工贸公司每月给200元,杯水车薪。我听说东丽区,津南区都已出台相应政策帮助这些困难职工。我建议西青区应想办法帮助他们。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根据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母亲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可以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详细情况,可到您母亲户籍咨询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